关于举办省、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训研讨活动暨周期建设启动仪式的通知
揭市教〔2017〕426号
关于举办省、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训研讨活动暨周期建设启动仪式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教育(文教、文教卫计)局,市直有关学校:
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,根据《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》和《揭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》,市教育局定于2017年12月8日至9日在普宁市第二中学(新校区)举办省、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培训研讨活动暨周期建设启动仪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、地点
时间: 2017年12月8日至9日(两天)。
地点: 普宁市第二中学新校区(地址:普宁市池尾街道
普宁大道)。
二、参加人员
1.各有关县(市、区)教育(文教、文教卫计)局德育
管理工作负责人;
2.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李桂华工作室第二、三周期成
员、学员(名单详见附件1);
3.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卢海琼工作室第一、二周期成
员、学员(名单详见附件2);
4.第一批(第二周期)揭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
员、学员(名单详见附件3);
5.第二批(第一周期)揭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成
员、学员名单(名单详见附件4)。
三、活动内容
1.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周期结业仪式;
2.省、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新周期建设启动仪式;
3.工作室业务培训;
4.专家专题讲座;。
5.工作室交流研讨。
四、相关事项
1.请各县(市、区)教育(文教、文教卫计)局、有关学校通知有关人员准时参加活动(报到时间:12月8日上午8:30到9:00),参加活动回执(附件5,务必填写是否住宿及用餐情况)于2017年12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jjk8724404@163.com,联系人:黄浩然,联系电话:13580218123)。
2.参加人员交通自行解决,交通费和住宿费回原单位报销,主持人、成员、学员用餐费用由所在的工作室负责(餐票由工作室主持人报到时统一购买)。
3.参加活动人员统一规划入住普宁黄金国际假日酒店
(普宁市池尾高速路口处)、维也纳酒店(普宁环城南路高铁
站店)、普宁流沙金叶酒店(普宁市河滨路1号金叶大厦),
联系人:詹楚卫(13509039363)。
4.请普宁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做好会务及后勤保障等相关工作。
揭阳市教育局联系人: 黄浩然,联系电话:13580218123
普宁市教育局联系人:李旭君,联系电话:13822958382
普宁第二中学联系人:伍良敏,联系电话:18026058801
附件:1.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李桂华工作室第二、三
周期成员、学员名单
2.广东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卢海琼工作室第一、二
周期成员、学员名单
3.第一批(第二周期)揭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
作室成员、学员名单
4.第二批(第一周期)揭阳市中小学名班主任工
作室成员、学员名单
5.参加活动回执
揭阳市教育局
2017年11月29日
公开方式:主动公开